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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指南针学校各高校2014级专科学生毕业信息核对通知
2016年04月11日 点击量: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规范专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确保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现请同学们配合协助完成2016年7月达到基本学制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2016年7月达到基本学制的学生。(2013年参加成人高考并通过录取学生)

  二、核对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3日。

  三、核对方式:

  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及毕业图像信息!如有变更或错误,于2016年4月22日前上报至指南针学校教改办黎老师处:电话85783823,并将错误学籍信息截图及本人联系方式发送邮件至3381424168@qq.com;2016年4月22日后未上报学籍信息问题,我校将按入学信息(学信网信息)进行毕业执行!

  四、信息变更方法:

  (一)若学生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信息需要变更,学生及时到校教改办并

  按以下程序办理:

  1、学生本人在核对表上将信息用红笔修改正确;

  2、学生本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生本人按《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在校生修改基本信息审核标准》(可在学院网站成人教育首页“教学教务”板块处查看)中的要求递交信息变更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必须是从原件上直接复印成A4纸张,且效果非常清楚);

  4.教学站点审核学生勘误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在每一份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审核人:XX”并加盖教学站点印章;

  5.教学站点负责人在《信息变更申请表》上签署教学站点初审意见;

  6.以上所有材料随信息核对表一起寄回教务科。

  (二)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姓名:提供有曾用名记录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身份证号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安部统一格式《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复印件(仅改尾号的各级公安机关出具均可,改行政区划的需县级公安机关出具,改生日的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外还需公安局原始存档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复印件)。

  五、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等个人信息将以此次核对结果为准。对需要勘误却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学生,暂不予办理毕业证书,直至信息核对无误(若在修业年限最后期限内仍无法确认信息无误,将以录取数据上报毕业生信息)。因学生个人核对不认真或未参加核对而造成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与本人不符等严重后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纸版照片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上所用照片,必须由新华社进行统一采集。

  七、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每位同学在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60天后,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模块进行图像信息的确认。学历证书上网将采用在网上确认无误的照片。

  特此通知!

  成都指南针职业技术学校教改办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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