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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籍修习注意事项告知
2015年04月03日 点击量:

  关于学籍年级说明:参于成人高考为参考当年,参考后第二年为专科第一学年。(例:2014年10月参考,2015年则为专科学籍第一年,2016年为专科学籍第二年,2017年为专科学籍第三年)

  1、被相关高校录取学生必需在所涉高校专科学籍注册前交清所有费用如未完成否则学校将不予注册专科学籍。

  2、各高校学生在专科学籍第一年6月份前必需返回学校领取专科入学资料(含:录取通知书、注意事项告知单、专科学籍档案),不可代领。完成学籍档案内容填写后在学籍第二年内及时上交。(在校学生资料领取及西南科大学生档案在学籍第一年3月由学校统一指导填写)

  3、校教务科将于专科学籍第一年11月在学校网站公布新生信息核对通知及信息。学生11月即可上网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回复信息核对结果。

  4、学籍第二年4月新华社将至学校进行专科毕业生照像采集。学生请于学籍第二年3月15-25日至学校网站查询相关通知。采集完成一月后学生自行上学信网核对信息及确认图像;如出现信息变更及错误请及时告知校教务科。

  5、学籍第三年4月请学生至学校网站查询毕业生信息核对通知进行毕业核对。

  6、学籍第三年8月学生可上网查询毕业证发放通知。

  备注:

  1、学信网地址:http://www.chsi.com.cn/

  2、该注意事项可于学校网站自行下载查看;校网站可查询各高校档案填写模版。

  特别提醒:因专科毕业照需要与学信网网上信息一致,故必需由各省省会新华社机构统一采集。

  不参加新华社到校统一采集的学生请自行前往新华社进行散拍。并自己负责所提交到学校的专科毕业照片是否与学信网上一致。教务处只能使用新华社标准版毕业照进行毕业证办理(如提交照片与学信网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教务处

  201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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